新闻  |   论坛  |   博客  |   在线研讨会
“坏消息”背后的信号 ——从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被取消说起
中国科学报 | 2020-06-05 10:13:47    阅读:523   发布文章

5月26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天津火炬创业园协调服务中心等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通知》。此消息一出,引发多方热议,甚至有人调侃:“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然而,火炬中心发布的这一“坏消息”其实暗藏多重信号。“此次取消机构的原因有多种,总体来说,这些机构都已经不符合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基本条件。”火炬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陈彦告诉《中国科学报》,“去年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考核已经启动,这将进一步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进行优化。”


“坏消息”其实是好消息


2008年8月,科技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确定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76家机构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希望通过不同技术转移模式的探索,带动全国技术转移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后,科技部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5年,评选出共455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5年以后,科技部未进一步评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为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最近的文件是5月22日印发的《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该文件系统地部署了下一阶段技术市场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刘群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工作要点》研判了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并提出在技术要素变革、配置主体、创新融通、技术供给、条件支撑等新形势下,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转变。”


陈彦解释了此次取消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原因:“从第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选至今,已经过去了10多年,有些机构因其职能发生变化,并入政府参公序列;有些机构合并重组,技术转移工作不再是主营业务;也有个别机构已停止运营,不能参加考核评价。为此根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经火炬中心核议决定取消资格。”


长期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战略研究工作的秋凡(化名)补充道,被取消的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可能其中有一些正在转型,已经在其他领域发展,但与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定位并不相吻合;还有一些可能做得好,但是不积极参加考核评价。


应时而生的调整


陈彦透露,今年火炬中心正在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机构会被取消资格,以评促建,优化国家技术转移队伍。同时,也会适时发展一批新的技术转移机构,吸纳优质社会力量,探索技术转移模式创新。


长期以来,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是薄弱环节。刘群彦表示,尽管国家通过加强政策供给、优化体制机制、强化激励措施等各种手段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但其成效始终未能达到国家和社会的预期。


他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为例指出,少数机构存在人员数量不足、促进技术转移项目不多、服务技术转移交易额过小、内部管理制度混乱等问题,导致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初衷未能实现,从而不再具有示范和引导的作用。


“火炬中心取消少数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做法,正是建立可进可出机制的有效举措。”刘群彦说,随着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相关制度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作用,探索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和技术转移机构有效运行的措施。


秋凡对火炬中心这一动作用意的理解是,此举可以更好地发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原来鼓励发展的阶段,火炬中心希望通过建设一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积极探索不同技术转移模式,带动我国技术转移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现在已经进入了规范发展的阶段,火炬中心希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取消表面看是坏消息,其实是好消息,我们甚至觉得这个消息来得有点迟。”秋凡说,有出才能有进,出是为了更好地进,只有规范发展,严格考核,才能对得起“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牌子里“国家”和“示范”含金量,优胜劣汰才能促进技术转移的良性发展。他认为,一些新的规范化和市场化且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会成为“新贵”。


期待专业化发展

关于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陈彦表示,随着技术转移服务在垂直细分领域的深入发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更具持续发展的优势和生存潜力。


她进一步解释道,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以专业知识集聚为特色,以专业化人才为核心,可以整合技术源头、社会资本和产业需求,能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近几年我们一直在强调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发展,未来我们会进一步优化队伍,尤其是重点发展具有投资功能的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刘群彦对此表示认同:“取消一批未达到考核评价目标和不符合技术转移新形势的机构,增补一批与技术市场发展方向相匹配的机构,成为当下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建设过程中十分迫切的任务。”


为推动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发展,秋凡建议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对于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给予奖励,支持进一步做大做强。


除了发展专业技术转移机构,陈彦希望更多技术转移机构可以立足高新区及其重点发展产业,利用高新区各项政策制度优势,为区内企业和产业提供成果转化落地服务。火炬中心也将通过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为技术转移机构搭建服务应用场景。


《工作要点》也提出,鼓励地方培育本区域技术转移机构,引导技术转移机构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价格等要素构成的“新要素市场体系”。


在“新要素市场体系”指引之下,针对技术要素的产生和配置方式,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的融通集聚,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技术供给,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设施为技术交易的支撑等的要求,刘群彦建议2008年火炬中心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也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和适时修订。


关于如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建设,刘群彦建议,一是要充分重视技术转移机构的资本市场服务功能;二是要将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作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重点培育;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中的作用。


*博客内容为网友个人发布,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工作人员删除。

参与讨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推荐文章
最近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