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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称,该举报中所涉及的论文与2019年11月在网络上质疑裴钢院士的论文为同一篇论文(Ling K, et al. PNAS, 1999, 96: 7922-7927)。1月21日,由科技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在科技部网站上发布的《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针对于饶毅教授举报的这一篇论文,已明确说明“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根据《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暂行)》,鉴于联合工作机制对本次举报的论文已有明确调查结论,对涉及裴钢等人论文(Ling K, et al. PNAS, 1999, 96: 7922-7927)的举报不再进行调查。
中国科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介绍说,1月21日晚,首都医科大学饶毅教授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部道德委发送《正式举报林—裴(1999)论文涉嫌学术不端》一文,并在其微信公众号“饶议科学”上公开发布。
22日晚,学部道德委办公室公开回复饶毅收到了举报邮件,表示将按照学部有关规定办理。
1月25日(本周一)上午,学部道德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依据相关规定,有12位委员(超过三分之二)参加会议,裴钢本人进行了回避。
经充分讨论,认为该举报中所涉及的论文与2019年11月在网络上饶毅质疑裴钢的论文属同一篇文章,鉴于国家多部门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已对该论文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全口径调查,程序完备,调查扎实,认定不存在造假并向社会及时公布了结果,故对此次重复举报事项不再重新调查。
该负责人介绍,2019年11月29日饶毅发出举报信后,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随后组建了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
相关工作先后分三个阶段:
2020年1月在联合工作机制框架下开展专项调查,组成人员以院外专家为主,另外还组织了同领域专家到场提供咨询意见;
2020年3月起,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学术委员会联合组织学术评议,由专家无记名投****形成的评议意见认为“现有证据表明,裴钢所涉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随后按要求报送联合工作机制;
2020年6月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复核专家组开展现场复核评议,9月复核专家组全体会议讨论后形成复核意见,认为“对裴钢相关论文的调查程序合规、事实证据确实。论文结论可重复,未发现造假。”
该负责人呼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分清正常的学术质疑和学术不端举报的界限,专业性的学术质疑应通过学术渠道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对中国科学院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共促中国科技界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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