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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科学精神,是当前科技界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必须秉承的思想前提。但怎样才能将弘扬科学精神落到实处,相关机构并未给出确切的路径。
结合当前论著署名、引用和评价中的若干乱象,笔者认为,弘扬科学精神应从小事做起,宜从规范论著署名、引用和评价开始。
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术论著署名、引用和评价中出现了一些“破圈”现象和典型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署名、不规范的引用以及不正确的评价,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讨论。
学术论著该如何署名,本来是学术界自己的事情,由不同的学科规范和长期的学术惯例约束着,属于科学家自律的范畴。但近年来,由于多重因素影响,署名竟然成了一个问题。
有媒体指出,向学界大佬馈赠署名、由利益相关方交换署名、为亲属子女夹带署名,是当前学术论著署名中尽人皆知的典型问题,由此生出诸多乱象。
譬如,学生做了实质性工作被要求不署名,而无关人员却能堂而皇之地署名;一个研究团队的成果发表后被发现有其他团队的署名,后者甚至包括资助方和非合作方;并列第一或通讯作者的数量超过3个,导致无法辨识到底哪些人做了实质性贡献等。
应当承认,这些问题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但却违背了探究真理的初衷,也败坏了严谨求实的科研学风。学术监督部门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和防范。
正确的做法就是按照每一位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协商一致进行署名,或者遵从领域长期形成的惯例进行署名。
这样做既是对知识创造的最大尊重,也是对实事求是的最大尊重,更是对科学精神的最大尊重。
另一方面,学术论著如何引用,本来也是学者依照学术规范对前人和领域先行者的创造性劳动予以标示的行为。这种标示既是尊重首创的表现,也是学术继承的依据。
然而,当下的某些引用已经超越了上述范畴,表现为自引率、互引率较高,高于同类机构的平均水平。他引率不高,尤其是国际同行的引用率不高,其学术影响力可见一斑。
更有甚者,为博得较高的引用量,一些科研人员忘记了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基石的基本要求,在不规范引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抱大腿蹭引用”“审稿拉引用”“花钱买引用”“先外后内博引用”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背离了引用的最初含义,违背了科学精神的内在要求。
在一些具体案例中,部分科研人员使用他人成果、论文不标示引用,因而被认定为剽窃、受到处分;或者使用他人未发表成果、论文时未获同意,未体现对他人知识创造的足够尊重,违反了学术界的基本规范。
也因此,中国科学院在最新的制度文件中,对不规范的论著引用行为亮出红牌,认定这些不规范的引用为科研失信行为,从而以“零容忍”的态度,展示出维护科研诚信的决心。
此外,一些科研机构在评价科研人员时抱着“唯论文”的教条不放,陷入严重内卷。曾几何时,评价时不看质量、绩效和重大创新贡献,只是罗列论文数量,做简单的加减法。
另一些非科研的机构往往更依赖那些基于表象的指标,如前述所谓“高被引”学者、论著数量等并非严格的科学评价指标,并予以广泛应用,使得科学评价偏离了正确的航道。
还有一些主管“奖励”“帽子”的机构在制定评价指标时,甚至优先将过往的“帽子”“荣誉”以及“高被引”论著、成果或专利数量等作为依据,导致评价日益远离科学的内涵。
这些显而易见或潜移默化的导向,不断冲击着本属于科研领域的规范和惯例,消磨着科研人员“十年磨一剑”的耐心和“甘坐冷板凳”的决心,引诱他们与科学精神渐行渐远。
综上,笔者认为,为清除这种不断叠加的顽疾,恢复科学精神的本来指引,需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或见成效。
学术论著的署名、引用和评价虽然于学术界是件小事,但如果能把这件正确署名、合理引用和科学评价的小事情解决好,就是一条将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具体落到实处、切实可行的路径,其意义必将深远。
相较于这一目标,那些曾经的不合理署名、“高被引”现象和不科学评价,在科学研究的历史长河中,终究是不起眼的小小涟漪,经不起时间的磨炼和考验。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科研诚信与伦理办公室主任)
《中国科学报》 (2021-12-16 第1版 要闻 原标题为《弘扬科学精神,从规范论著署名、引用和评价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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